每每要拍人像,我都有一點心理的壓力,很久以來,說不出為什麼。
如果是剪影,襯托著美景和身形的意境,感受也許不是這樣明顯,
起初我不清楚那是甚麼心理,後來漸漸找到了一些解釋的原因。
在阿拉斯加的旅程中,我沒有拍太多的人像,一如往常。
只有以下幾張人物照,拍下了一些情懷和思緒。
這是第一張。
當時經過Honolulu Creek,一條名叫檀香山的小溪。
看見小溪的名字,我還覺得自己忽然來到了夏威夷呢~ ^_^
當時一對男女頗具明星臉的登對,遠遠從橋的另一邊走來。
在燦爛光線和秋天的背景下,真是襯托出他們一股優雅高貴的氣質。
但其實透過望遠鏡頭,我知道他們剛上橋時神情凝重,好像在討論事情。
等他們發現我們追逐的鏡頭,這是開始轉為笑容的男主角。
拍攝這張相片時,已經談話很久,他也大方的讓我們拍攝。
他們的朋友,也一起加入聊天的過程。
朋友聽著交談,不時凝神思索的樣子,比俊男美女的笑容,似乎更吸引我。
過了幾天,我們往南邊開去。
在一個夕陽的海邊,我看見幸福,也同時看見憂鬱。
拍下這張時我必須坦承自己幾乎是一種偷拍的心情。
吸引我的不是他的相貌身型,是他一眼的憂鬱和哀傷。
我不是要分享憂傷,而是拍攝的過程和心情。
我真的被他的憂傷神情感染,並且檢視自己的拍攝動機。
我猜想心裡一定是有一些曾經,和他有過相似的眼神和情感,
這眼神才會這樣觸動我,以至於按下快門之後,
明明知道畫面對焦不夠清晰,卻沒有辦法再按下一次。
下一對的陽光微笑,花不到一秒鐘就拍好,
這次沒有再按下一次的快門,則是因為覺得足夠。
整理相片時,我問自己,為什麼每個人都喜歡拍笑容,我卻愛拍憂傷?
為什麼我這樣怕拍人像照?
總是覺得自己對不起被我拍照的人,才會偷偷摸摸?
這一天來到Valdez,一個不凍港。
蕭瑟的陰天,好像凍結很多性屬火熱的東西。
在便利商店買吃的,忽然之間,這位油漆先生走到我的正前方, "I am ready!"
我一晃神沒聽清楚他在說啥,他又說了一次,很認真的。
瞧見他擺好姿勢,對我微笑,我才確定他真的是在跟我說話,
說他已經準備好了(擺好姿勢,等我拍照)。
於是我沒有像平常刻意要取景,拍下這自然的一朵微笑,和一身自在的髒汙。
平凡的照片,陌生闖進鏡頭的路人,
卻忽然讓我思索起,前一陣子在台北捷運忠孝復興站轉乘時,
長長的電扶梯邊站了一位先生,似乎很想拍下人潮的畫面。
我記得當我看見鏡頭,第一個反射動作是: 撇過頭去。
相較於油漆先生的大方,我怎麼不曾這樣放開心胸?
我問自己,想甚麼? 差別在哪裡?
怕自己醜?怕自己不上像?怕自己的畫面出現在甚麼地方?
還是怕真實的自己的神情,被人捕捉進入鏡頭?
是不是因為不想被人捕捉,我也無法自在的拍下別人的神情?
還是,因為不夠自信,不夠隨時隨地的自在快樂?
不夠全然的接納自己?
當我推論出這個可能原因時,我被自己驚嚇到。
想到在阿拉斯加還拍了幾個小朋友,他們的表情看不出我說的這些。
也許我想的有幾分真實。
這位小弟弟,永遠無法靜下來的奔跑作怪。
這位小妹妹,在爸爸的呵護下展露對陌生人的笑容~
這位小妹妹,調皮得一直扮鬼臉。
他們,總沒有我想這麼多。
但是他們,展現真正的快樂自在。
而那些面對鏡頭可以隨時真誠無懼的,
我相信他們擁有內心的自信、快樂、平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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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元科技文教基金會2007年第一屆頒發 "靜態視覺藝術" 的 "東元獎"
得獎人阮義忠教授,在得獎感言中寫道:
攝影家雖是被動的記錄者,卻要主動傳達生活經驗與人性價值,
除了紮實的美學訓練、人文素養,還要對攝影有堅定的信仰。
攝影是一項要靠對象才能表達的媒介。
有對象才有影像,有事件攝影家方可見證。
因此,攝影倫理必須建立在「尊重對象」的根基上。
一位攝影家無論有多了不起,充其量只是百分之五十的創作者,另一半的功勞屬於對象。
相片來源:阮義忠暗房工作室
阮義忠 "攝影美學七問" 摘要筆記. 第五問"攝影與科技" 中也寫到,
當數位時代、資訊流通快速,技術和器材門檻已經不再成為門檻的時候,
攝影最重要的,就是想法。
不再是HOW,而是WHY。
自己拍攝時想要傳達什麼想法,就決定了照片的所有價值。
怎麼想,決定怎麼看。
怎麼看,決定怎麼拍。
備註:
另外特別感謝格友神奇的傑克2008/07/14 16:25 在這篇文章的回應。
一年了,我還是沒有忘記要思索拍照倫理的問題。
這是拍照的倫理議題,基本上我想到兩個拍攝情境的理想面狀態。
一是當你在拍的是人的時候,對方已經看見鏡頭了,沒有閃避或表示不悅,代表是同意給拍的,但並不表示同意公開給人欣賞;但如果不知情的情況被拍下,那肖像權應該還是屬於肖像本人。 所以如果要使用人物的相片,應該徵求肖像權的人同意後公開,除非相片看不出來所拍的人是誰。
另一是拍攝景物,公共景物若非註明不准拍攝當然可以拍攝;若是私人景物則需徵求所有權人同意後拍攝。
剛好藉機討論一下~ ^_^