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 

每每要拍人像,我都有一點心理的壓力,很久以來,說不出為什麼。

如果是剪影,襯托著美景和身形的意境,感受也許不是這樣明顯,

起初我不清楚那是甚麼心理,後來漸漸找到了一些解釋的原因。

 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 

在阿拉斯加的旅程中,我沒有拍太多的人像,一如往常。

只有以下幾張人物照,拍下了一些情懷和思緒。

 

這是第一張。

當時經過Honolulu Creek,一條名叫檀香山的小溪。

看見小溪的名字,我還覺得自己忽然來到了夏威夷呢~  ^_^

 

當時一對男女頗具明星臉的登對,遠遠從橋的另一邊走來。

在燦爛光線和秋天的背景下,真是襯托出他們一股優雅高貴的氣質。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但其實透過望遠鏡頭,我知道他們剛上橋時神情凝重,好像在討論事情。

等他們發現我們追逐的鏡頭,這是開始轉為笑容的男主角。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拍攝這張相片時,已經談話很久,他也大方的讓我們拍攝。

他們的朋友,也一起加入聊天的過程。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朋友聽著交談,不時凝神思索的樣子,比俊男美女的笑容,似乎更吸引我。

 

過了幾天,我們往南邊開去。

在一個夕陽的海邊,我看見幸福,也同時看見憂鬱。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拍下這張時我必須坦承自己幾乎是一種偷拍的心情。

吸引我的不是他的相貌身型,是他一眼的憂鬱和哀傷。

我不是要分享憂傷,而是拍攝的過程和心情。

 

我真的被他的憂傷神情感染,並且檢視自己的拍攝動機。

我猜想心裡一定是有一些曾經,和他有過相似的眼神和情感,

這眼神才會這樣觸動我,以至於按下快門之後,

明明知道畫面對焦不夠清晰,卻沒有辦法再按下一次。

 

下一對的陽光微笑,花不到一秒鐘就拍好,

這次沒有再按下一次的快門,則是因為覺得足夠。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整理相片時,我問自己,為什麼每個人都喜歡拍笑容,我卻愛拍憂傷?

為什麼我這樣怕拍人像照?

總是覺得自己對不起被我拍照的人,才會偷偷摸摸?

 

這一天來到Valdez,一個不凍港。

蕭瑟的陰天,好像凍結很多性屬火熱的東西。

在便利商店買吃的,忽然之間,這位油漆先生走到我的正前方, "I am ready!"  

我一晃神沒聽清楚他在說啥,他又說了一次,很認真的。

 

瞧見他擺好姿勢,對我微笑,我才確定他真的是在跟我說話,

說他已經準備好了(擺好姿勢,等我拍照)。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於是我沒有像平常刻意要取景,拍下這自然的一朵微笑,和一身自在的髒汙。

 

平凡的照片,陌生闖進鏡頭的路人,

卻忽然讓我思索起,前一陣子在台北捷運忠孝復興站轉乘時,

長長的電扶梯邊站了一位先生,似乎很想拍下人潮的畫面。

我記得當我看見鏡頭,第一個反射動作是: 撇過頭去。

 

相較於油漆先生的大方,我怎麼不曾這樣放開心胸?

我問自己,想甚麼? 差別在哪裡?

 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 

怕自己醜?怕自己不上像?怕自己的畫面出現在甚麼地方?

還是怕真實的自己的神情,被人捕捉進入鏡頭?

 

是不是因為不想被人捕捉,我也無法自在的拍下別人的神情?

還是,因為不夠自信,不夠隨時隨地的自在快樂?

不夠全然的接納自己?

 

當我推論出這個可能原因時,我被自己驚嚇到。

想到在阿拉斯加還拍了幾個小朋友,他們的表情看不出我說的這些。

也許我想的有幾分真實。

 

這位小弟弟,永遠無法靜下來的奔跑作怪。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 

這位小妹妹,在爸爸的呵護下展露對陌生人的笑容~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 

這位小妹妹,調皮得一直扮鬼臉。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

他們,總沒有我想這麼多。

但是他們,展現真正的快樂自在。

 

而那些面對鏡頭可以隨時真誠無懼的,

我相信他們擁有內心的自信、快樂、平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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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元科技文教基金會2007年第一屆頒發 "靜態視覺藝術" 的 "東元獎"

得獎人阮義忠教授,在得獎感言中寫道:

 

攝影家雖是被動的記錄者,卻要主動傳達生活經驗與人性價值,

除了紮實的美學訓練、人文素養,還要對攝影有堅定的信仰。

攝影是一項要靠對象才能表達的媒介。

有對象才有影像,有事件攝影家方可見證。

因此,攝影倫理必須建立在「尊重對象」的根基上。

一位攝影家無論有多了不起,充其量只是百分之五十的創作者,另一半的功勞屬於對象。

人像 – self reflection from people in Alaska  相片來源:阮義忠暗房工作室

 

阮義忠 "攝影美學七問" 摘要筆記. 第五問"攝影與科技" 中也寫到,

當數位時代、資訊流通快速,技術和器材門檻已經不再成為門檻的時候,

攝影最重要的,就是想法。

不再是HOW,而是WHY。

自己拍攝時想要傳達什麼想法,就決定了照片的所有價值。

怎麼想,決定怎麼看。

怎麼看,決定怎麼拍。

 

備註:

另外特別感謝格友神奇的傑克2008/07/14 16:25 在這篇文章的回應。

一年了,我還是沒有忘記要思索拍照倫理的問題。

 

舒子2008/07/14 18:30回覆

這是拍照的倫理議題,基本上我想到兩個拍攝情境的理想面狀態。

一是當你在拍的是人的時候,對方已經看見鏡頭了,沒有閃避或表示不悅,代表是同意給拍的,但並不表示同意公開給人欣賞;但如果不知情的情況被拍下,那肖像權應該還是屬於肖像本人。 所以如果要使用人物的相片,應該徵求肖像權的人同意後公開,除非相片看不出來所拍的人是誰。

另一是拍攝景物,公共景物若非註明不准拍攝當然可以拍攝;若是私人景物則需徵求所有權人同意後拍攝。

剛好藉機討論一下~     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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